诠释新工伤

Posted on 2010年1月14日 17:55

        09年12月11日星期五的早上很普通,月儿像往常一样带学生下楼吃饭,不知怎么就坐到了地上,呵呵,脚崴了。有同事路过,关切的扶起眼带泪花的月儿,一瘸一拐的走向餐厅。月儿本以为自己还算年轻人,崴下脚不算什么。可没等月儿坐到餐桌前,那只伤脚就使劲的提醒月儿的注意了。

       在同事的劝说与陪同下,到医院拍片检查,看着肿的像猪蹄一样的小脚丫,医生说骨膜断裂约等于骨折,居然让卧床静养一个月。呵呵。月儿的寒假就这样提前了。

      有朋友探望,大家卧在沙发和月妈妈聊天。月妈妈突然说:丫头在学校为工作崴的脚应该算工伤。能多休息几天吧!“工伤?”朋友们一愣,随即大笑起来。笑月妈妈的天真。

     某朋友曰: “工伤的最新定义就是:没有工资的“伤”就是工伤。假期你可以随便歇,除基本工资外你一分没有。”月妈妈听的一头雾水,说:“我们那时候......”“呵呵。”朋友笑回,“所以阿姨您们可以爱单位爱国家,而我们这一代人只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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