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
在北京买房置地是一件及其辛苦的事情,这大概所有在北京居住的人都有体会或将体会。这件事情是如此的痛苦,以至于汪律师远在千里之外居然梦到了我买了大房子,而在买了大房子之后,我在汪律师的梦里变得极不靠谱,开着卡车拉着一车鼓乐设施跟吉普赛人一般到处游唱,而在做这些的时候,请大家注意,我穿的是黑色套装。我悲愤的问汪律师,我为啥干这等疯狂娱乐活动的时候还身着正装?汪律师很酷的回答,她的解释是这样可以随时开展业务。我断不是这么敬业的一个人,因此我看更合理的解释是,如果汪律师的梦境靠谱,那我敢肯定,穿正装是因为活活被那个大房子给折腾变态了。
我是个很不愿意让别人对我失望的人,但我不得不让汪律师失望了,因为我依然没有买大房子。前一阵子全世界叫嚷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倒是琢磨着趁着即将到来的房市低迷买房置业来着,没想到我国经济稳健,逆市飞扬,让我啥便宜都没“趁”着。我倒是三心二意的也去看了看房子,可是,但凡相对看着还过得去的房子,价格极其离谱不说,总有一些让我实在忽略不过去的“特色”。比如,我看过的最搞笑的一个房子,不朝阳,采光极差,在一个高层塔楼的低层,里面的房间,每个都是多边形,客厅是一个不规则五边形,总价居然还要180万,中介居然还满眼放光的跟我说,姐,多好的房子,多宽敞的客厅呀!我愤愤地说,是,就是让我住有点可惜,留给某个数学家住,也许能就此获得灵感,破译某个数学奇想呢!
更恐怖的是,最近新闻说因为房价上涨的太厉害,卖家纷纷产生“惜卖”心态,您想买?人家还不卖了!那天我谦虚的向胖子讨教,这金融危机难道就这么过去了?不是开始的时候直逼上世纪美国的经济大萧条吗?我国一点没怎么着呀,我家门口家乐福里,大家买东西的热情仍然跟不要钱白给一样热烈呀!胖子不屑的说,我国的经济,不受世界影响。嗯,这我坚决同意,我国的房市,尤其不受世界影响。看来我只能走出国门看看,找个便宜的地方置个业了。比如美国?据说他们那儿现在房子便宜。
现实中的置业难也就罢了,好歹有地点管着,谁让我就要住在北京呢?我要是回内蒙,上戈壁,物美价廉的房子多的是呢。可是让我气愤的是,如今连置个博客都困难重重。当初开博的时候,并没有深谋远虑,只是因为南桥在部落阁开了博,而他是当时我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写博的人之一,受他影响,也在这里落了户,这一住,就是五年。常来看我博客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在部落阁这个大家都认为“界面简单”的地方,我的博客里也只有文字,我不会贴照片,也不会搞其他任何花样。我只是需要一个简单的保守的地方来存放我的文字,我不在乎窗外有没有湖光山色,也不在乎家里是不是金碧辉煌。这五年来,我在这里唯一会做的就是登录,贴博,然后退出。我只在乎,这里是个属于我自己的窝,想回家的时候,一把钥匙就能开门,进门就能躺下来歇会儿。多么简单。
可是从今年年初开始,部落阁开始频频出现故障,时不时就无法显示。楼里的人都开始搬家,可我在这个窝里住惯了,总有不舍,于是自作聪明的想出一个办法,在google博客另买一个别馆,两边同时更新。我那简单的脑子,认为这个办法简直天衣无缝,这样的话,部落阁停水停电的时候,我上google那边住。可我算的确不如天算,还没等部落阁出问题,google就出身未捷身先死,跟上海那座诡异的楼一样塌掉了。我已经有若干个月不能登陆我的所谓“备份”博客。我这自作聪明的做法,倒真是应了这金融危机的景,就好比是在买股票的同时,把剩下的钱存了银行,鸡蛋倒是没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结果股市倒是偶尔还会反弹,银行却率先破产了。
搬家,搬家,大家都在搬家。我再恋旧,不搬似乎也不行了,可是搬到哪儿呢?新浪?他家楼盘倒是热销,可是我最看不惯的就是写个博客还要应对那闪出一堆窗口,仿佛是家门口摆满了地摊,想进自己家门得先过五关斩六将的杀过地摊重围,何苦来?搜狐?他家楼盘更诡异,我这新买的杀毒软件每次一沾他家楼盘的边,就立马大红叉叉一堆,显示他家属于高危楼盘,切勿靠近。偶尔我实在忍不住去他家楼盘看望亲友,也都被杀毒软件逼迫着戴了头盔,还要签个生死状才行。住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我不在乎自己,也得替来访的亲友们想想不是?可除了他们,还有哪儿呢?网易?我刚去南桥的新家看了看,房子倒是没看出什么毛病,就是邻居素质很是不靠谱,在部落阁这边,周围住的似乎都是斯文人,留言还算体面。怎么到了网易那边,什么样的人都有呢?我虽平日里看起来似乎很是嚣张,可其实骨子里很是胆小,我可不希望天天周围都是黑社会骚扰小市民骂街。绝对不是歧视,是我头脑简单,应付不了。
写这篇的时候,部落阁又在停水停电,连我家门上都贴了封条。我在Google那边的别馆也已经倒掉了。我这个前几天还被很多人赞为投资理念谨慎眼光精准的人,突然沦落到了无家可归。可是眼看秋风渐起,茅屋不再,哪里才能让我尽欢颜呢?
注:这将是我在部落阁的最后一篇了。我已被迫重新搬家,地址是:http://wateryfish.blogbus.com/
2009年7月21日
任何刺激,时间久了,就需要程度的不断加深,才能享受到与最初的时候同样的感受。就跟吃辣一样,最开始的时候微辣就足以让人面红耳赤汗如雨下,但是吃的次数多了,即使是所谓特辣也不能再产生同样的效果,于是又出了所谓的“变态辣”,让人看着都恨不得能辣出一身汗来。
大概是因为同样的道理,在喝了很多年啤酒和红酒之后,我突然开始喜欢上了调酒。很多调酒其实都是用度数很高的烈性酒兑了果汁或者其他的饮料而成,调在一起之后,度数其实仍然很高,但却像一个伪装成淑女的太妹一样,第一口尝下去,满嘴都是甜,根本体验不到这甜的背后那些烈酒的影子。像我这样酒量不好又不够警惕的人,喝这样的酒,不出三杯,就足以昏昏然找不着北。
Gin and Tonic大概是这世界上配方最简单的一种调酒了,原料也几乎都写在了名字中间,主要就是Gin和Tonic water,然后再加点青柠檬汁和冰块。具体的调配比例我从来都没有搞清楚过,如果是在酒吧,都是酒保调好了送来,而在酒吧之外,我唯一能喝到这个的地方就是特蕾莎同学家,而特蕾莎同学调酒,基本上随心所欲的很,调配比例一半取决于心情,另外一半取决于家里各种材料的多少,基本上属于笑话里讲的,酒不够就多兑水,水少的话就多放酒。不过这款调酒的好处是,不管比例如何,很难调成特别难喝的味道,随便一调,就能酸酸甜甜。
年纪大了之后,就不太愿意再去酒吧,酒的真假不说,单是那份吵,就能让人心烦意乱。可生活照样是乱七八糟,于是难免就有心情沮丧,想要借酒消愁的时候,于是特蕾莎同学家就变成了一个好去处。通常情况下,我只要在下班途中打个电话,就可直接上门。而每当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特蕾莎家的时候,她也会非常体贴的什么都不问,直接进厨房弄两杯Gin and Tonic出来。我下班晚,通常到她家就得是七八点钟,这时凯莉多半已经睡了。于是我们俩各自举着一杯酒,在她家那宽阔如会议室一般的客厅坐下,通常各自把着一个角落,遥望着对方,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点闲话。一个小时以后,我的酒意和特蕾莎同学的困意会同时袭来,于是就此各自散去,我回家,她就寝。
那天看Boston Legal,里面有一句台词说,lovers come and go, but friends are there forever。这话由剧中人物说出来,很是搞笑。可是我在笑完之后,却突然想到了特蕾莎和她的Gin and Tonic。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文化差异,但是国人之间的关心,大抵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你不高兴,我总得搞清楚你为什么,然后还要语重心长地教育你一番。即使你高兴,我也觉得有义务追究你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并加以评论,否则似乎就对不起好朋友这个称谓。在坚信良药苦口的同时,国人似乎也非常信奉忠言逆耳,个个都得做彼此生命中的魏征。可是特蕾莎不同。不管我高兴也好,不高兴也罢,她扮演的更多是一个听众,一个陪练的角色。我愿意说的时候,她会认真的听。而更多的时候,我并不愿意说,她也绝不会追问,只会默默的递来一杯Gin and Tonic,然后说说她自己的闲话。有时候我在一杯酒之后,也会突然来了倾诉的欲望,于是把自己的委屈一股脑的倒出来,但她也从来不会像我所熟悉的很多人一样,立刻对我所列举的案例进行点评。大到对人生的困惑,小到生活中的委屈和工作中的不如意,她只是听,即使评论,也不过是说that is hard。很多时候,她也会讲讲她的烦恼,她的感悟,但仅此而已。
我法学院毕业那年,法学院院长在我们的毕业典礼上讲话,引用了一句不知是哪里来的名言,“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即使你在那里苦苦挣扎,我也只能默默注视”。院长引用这句话是告诫大家,北大不能注定学生的命运,要大家“珍重自己”。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句话仍然一直在我脑子里,却不是因为院长的告诫,而只是因为我觉得,苦苦挣扎的同时能有人默默注视,不是落井下石,不是冷嘲热讽,没有数落,没有同情,只是默默注视,实在已是我所能盼望的最体贴的支持。这种支持,原本应当是在亲人身上得到的,但遗憾的是,大部分时侯,大部分人从亲人那里得到的都是鞭策或者鞭笞。
特蕾莎在申请领养第二个孩子。领养机构要求她提供所谓character witness,我被列为其一。对方发来一个问题单,要求我回答,其中有一个问题是,领养人是否有酗酒的毛病。我的答案是,我认识特蕾莎11年了,在这11年中,我从来没有发现她有这个毛病,不过,她家倒是有很多酒,在我感到疲累的时候,她总会为我调一杯Gin and Tonic。
2009年6月25日
《The Other Side of the Story》是我最近看的一本书的名字。书中讲了三个女人的不同故事,交叉着由自己和对方讲述,于是同样的故事有了完全不同角度的解读。比如说,甲的故事是,自己的好友乙居然抢了自己的男朋友,还将其恩爱写成了童话出了书,简直罪不容诛;而乙的故事是,她与甲一厢情愿认定为男友的人一见钟情,却因为甲夹在中间而备受煎熬,苦闷中写了个童话安慰自己,却被男友投稿至出版社,于是,甲与之反目,书却意外走红。
这书其实不怎么好看,我主要拿它来催眠。让我觉得有趣的是这个书名,尤其是在经过上周四之后。因为上周四,我生平第一次在给客户做讲座的时候用了翻译,有幸体验到了翻译“故事的另一面”。
之前说过,自从我大学毕业一不小心做过一阵子翻译之后,从此就一直很悲惨的徘徊在故事的这一面,哪怕现在我已经做律师很多年之后,还是经常一不小心就会在各种场合沦为翻译。我跟同事开玩笑,这做过翻译,跟进过青楼一样,要想从良,实在很难。在这些年多次试图从良未遂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丰富的关于翻译这一面的牢骚,比如说,那些该死的发言人通常都恨不得一口气把所有的话说完,完全不考虑说那么长翻译是否记得住;又比如说,那些该死的发言人,经常在我还没有翻完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要接着说,你着什么急呢,我不给你翻完了,你就是说成花,他们听得懂么;再比如说,那些该死的发言人,也不把话说清楚了,害得我在翻译之余,还得替他们把话补全,替他们解释,然后还经常费力不讨好,被他们质问,怎么翻得这么罗嗦?那些该死的发言人,一说到他们我就很是压不住火…
上周四我变成了这个发言人。我被安排冒充一个伪专家,去给一个同事的客户做一个我所不熟悉的领域里的新法规培训,而且得讲两个小时。为了冒充这个伪专家,我连着好几天用各种我不太明白的知识把自己武装得糊里糊涂。后来我还是不太放心,于是打电话给一个在这个领域中混迹多年的同学讨教,该同学在百忙之中用三言两语打发了我的问题之后,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你可不要瞎讲。唉,您这个评论对我真是太有帮助了,我本来就明知自己要去瞎讲,您还这么吓唬我,不带这么挤兑人的。
在被该同学吓唬了之后,我更觉得自己满脑子那些突击进去的知识排列的一塌糊涂,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在这种不懂装懂造就的忐忑中,在早上和中午都没来得及吃饭的情况下,在上周四那个风雨飘摇的下午,我怀着背水一战的心情出现在了客户的会议室,心里唯一得意的是,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呀,这回老爷我也要用翻译了!
看着一屋子的人,我很快就进入了人来疯的状态,精神振奋的要开始长篇大论的胡讲。可还没说几句,就被翻译同志给直接打断了。翻译同志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同胞,打断我之后抱歉的说,他记性不行,我说长了他记不住。嗯,这我能理解,我也做过翻译。我友好的与翻译同志达成了共识,低头再看我的讲稿,坏了,忘了刚才说到哪儿了。结果,一个简单的第一点,本来一共也就十句话,我被翻译同志要求断成四段,讲得支离破碎,在后面的所有点,我都得时时刻刻得提醒自己把每一个问题浓缩成不超过三句话,然后及时停顿,便于翻译,同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说到哪儿了,以便等翻译说完了能够及时接上,而且还得精神高度集中,否则话倒是接上了,思路被打乱了。
在这磕磕碰碰的胡讲过程中,我很快就产生了很多疑问。翻译这家伙是不是也在胡翻呀?要不他怎么这么罗嗦呢?这到底是日语的语言习惯就罗嗦,还是这家伙自己的语言有问题?怎么我说一句话,他得翻好几句都翻不完,而且一句话里恨不得有十个“阿诺”?这不据说是语气词么?我都没用那么多语气词,他用这么多干嘛?我争分夺秒的说完一段之后,恨不得都能睡一觉了,他还在不停的絮叨呢。而且,有时候这家伙都说了好久了,突然停顿一下,我想这总该是翻完刚才那段了吧?结果我刚要张嘴接着说,他又接着说上了。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在翻译我说的那段,还是自己编了点别的糊弄大家呢?最可疑的是,好几次,我明明觉得自己讲了一个无比无趣的概念,完全是那种应该能把大家讲睡着了的概念,可这家伙翻译完了之后,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实在太诡异了,这家伙到底跟大家说了啥?
等我讲完之后,是问答时间,听众提问,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我眼巴巴的看着翻译,一点不知道听众问的是啥。结果,这家伙看都不看我,直接跟听众用日语开始交谈了,这家伙到底在干嘛?是在澄清问题,还是在自行解答问题?难不成这家伙其实是在告诉对方据他所知,我也是不懂装懂,不用再问了?这个该死的翻译,到底在搞什么?
终于熬到讲座结束,我假装友好的向翻译同志道了谢,心里却在想,农奴翻身了之后才明白,原来如今地主家其实也没有余粮呀,故事的另一面也一点都不好玩!
2009年6月23日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这话我听过很多很多遍,尤其是前两句,但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一直没搞明白,没办法,不学无术,古文基础太差。我于是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答案是这样的:“智者也就是聪明人。聪明人通过事理,反应敏捷而又思想活跃, 性情好动就像水不停地流一样,所以用水来进行比拟。 仁者也就是仁厚的人。仁厚的人安于义理,仁慈宽容而不易冲动,性情好静就像山一样稳重不迁,所以用山来进行比拟。”
据说大多数人都是山水同乐的,那这么说大多数人都聪明仁厚。肯定还有一少部分人山水都不乐,就喜欢在家窝着,那按照这个理论,这一少部分人就是一些不厚道的傻蛋。根据上述理论,我很欣慰的发现,我虽不厚道,但还算聪明。我虽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能山水同乐,但绝大部分时候,我更喜欢水。排除所谓心理分析不谈,我怀疑我这种喜好的根本就是因为我是在一个极度缺水却不缺山的地区长大,所以才会觉得水如同仙台的白菜一样是个稀罕物。但不管怎么说,我总觉得,水多变幻,所以有水的地方便有了灵气。山嘛,仁厚有余,狡狤不足。
我怀疑仁厚的人都很勤劳,否则喜欢山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都说是游山玩水,但水是可以戏的,山却只能爬。虽说如今爬山几乎都可以坐缆车,但我总觉得那其实都是供我这样不喜欢山的人叶公好龙用的,真正喜欢山的人,恐怕不愿意坐缆车上下,失了很多攀爬过程中的乐趣。可是在我有限的爬山经验中,我似乎很少能享受这种耗费体力的乐趣。作为一个懒人,我讨厌绝大部分耗费体力的活动。
水虽然也可以满足勤劳人的征服欲,比如主席的万里长江横渡,但同时,水却也可以带给我这样的懒人很多不同的感受。在艳阳天的海边,坐个游艇,摸个贝壳,或者什么都不做,仅仅是躺在沙滩上晒个日光浴,都是令人愉快的。而且,人在海边,似乎都会童心大起,做一些平常不会做的幼稚事,打个水仗、垒个沙城,一张张湿淋淋和着沙土的脸上,洋溢着一些简单的快乐。阴雨天的海边,和着那阴沉沉的天色,看着那激打着沙滩和岩石的浪花,静静的想想心事,回忆一些过往,虽然心情如海一样的灰,但慢慢的,却也可以渐渐灰得宽阔起来,好像是阴雨过后逐渐放晴一般。而当夜幕降临,海天黑成一色,只有远处城市的灯火粼粼闪耀在水面上,恍惚间,什么人类文明,什么红尘纷扰,都显得那么遥远,而那静谧的海,那深沉的夜,仿佛有一种能将一切吞噬的力量。而就在你觉得仿佛要被这静谧和黑暗所吞噬的时候,一群喧闹的人出现了,他们架起了篝火,弹起了吉他,唱起了歌谣。一转眼的功夫,那静谧和深沉就被驱逐得无影无踪,分明还是深夜,分明海还在旁边,可却又都被红尘所掩盖。
说到这儿突然又想起上篇博客里说到的“认”与“不认”的问题,突然觉得,也许这其实就是山水之别。山是被动的,以不变应万变,表面看来,不就是所谓的“认”了么?而水是主动的,以变化应对变化,表面看来,不就是所谓的“不认“么?这么看来,这人对山水的喜好似乎还真能反映人的性格。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是一动一静,相辅相成的,山若动,恐是人间惨剧,水若静,只怕也会变质。主动被动,“认”与“不认”,都有各自的缘由,成就的都是风景。
2009年6月22日
这个人,本科学会计,后来读了法学院,然后在美国南部做了很多年不太出名的律师。34岁那年,他写出了第一本小说《杀戮时刻》,似乎并无多大反响,36岁时,他又写了《律师事务所》,突然一举成名。之后,他奇迹般的成了美国近十几年来最高产的畅销书作者,从他第一本书问世开始,Grisham保持着每年至少一本小说的创作速度,而且本本都是畅销书。
我第一次读到Grisham的书,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外教在他们办公室搞了一个微型的英文原版书图书馆,里面都是他们从国外带过来的书,而且以畅销书为主。在那个年代,国内还很少见原版的英文书,能见到的也全是所谓名著。我有很多同学当时都热衷于学习这些名著,但人家读小说是学习,我读小说是消遣,根本不动脑子,所以基本上是什么通俗易懂我看什么。当然,让我读那些名著也有一些现实的困难,其中一方面是因为我势利,觉得还是学点当代语言比较实惠,另外一方面是我确实不学无术,连我国的古文都看不懂,至今别人跟我说句中文的古文我都得诚恳的问,啥意思呢?这种水平,让我去看英文古文,实在是不太靠谱。
于是我在上大学的那几年里几乎把那个微型图书馆里所有的所谓畅销书读了个遍。记忆中刚开始读的是一个什么考古系列小说,跟Indiana Jones有点像,每天琢磨埃及古墓里的那些事儿。看完那个考古系列之后,我接着看了一个爱情系列小说,里面的女主角是个生物老师,天天研究什么蝴蝶蛾子的,我也跟着每天研究毛毛虫蛾子蝴蝶等各种古怪生物。这俩系列我都没太看明白。前者是因为我学理科出身,连我国的历史地理都没学好,所以看埃及这些事儿真的是只能看热闹,永远搞不明白到底他们讲的是哪儿跟哪儿。后者嘛,很惭愧的说,虽然理科学生的确学生物,可是我学得相对比较好的是生物课当中跟人有关系的那个部分,让我算个血型研究个人体结构什么的倒还凑合,有关动物植物那一部分,我从来没有感兴趣过。
等把历史地理和生物都折腾完了之后,我终于发现了一本《委托人》(The Client),是Grisham写的。具体内容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似乎是一个孩子无意中目睹了一个谋杀场面而陷入了一个性命攸关的险境,然后在一个女律师的帮助下用一种出人意料的方法成功脱险。一个小孩和一个女人,两个弱势的人一起,却凭着智慧和狡狤孤胆胜出。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故事和这个作者,当然,我不得不承认,那本书的封底上Grisham那张年轻帅气的照片也起了一定的,不,是相当大的作用。
之后,我又一鼓作气的看了当时已经出版的《律师事务所》、《杀戮时刻》、《鹈鹕案件》等。Grisham的书语言非常易懂,而情节又经常出人意料,非常对我的胃口。而我,在看完了这些书之后,开始对律师这个职业感兴趣起来。再后来,我阴差阳错的有机会去选择研究生读什么专业,于是真的去学了法律,做了律师。
Grisham的贡献还不止于促使我去读了法学院。读法学院期间,我去一家著名的咨询公司应聘一个兼职翻译的职务。当我披荆斩棘的通过了一次笔试和四次面试之后,被通知参加最后一次面试,时间大约半个小时,面试我的将是该公司当时的大中华区的头儿。应聘个兼职翻译居然要这样过五关斩六将,我当时真是不知道该为自己将被大中华区的老大面试而激动还是沮丧。等我终于被和老大关进一间会议室的时候,我才发现老大和我一样困惑,原来HR的牛人们把程序搞混了,我是被按照专职员工的招聘程序对待的。老大苦笑半天之后,调整情绪问了我那半个小时里唯一的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上法学院?我于是从Grisham讲起,把我看过的这几本书挨个给他讲了一遍,老大被我讲得迷迷糊糊的,最后说了一句,哦,这Grisham倒是个宣传美国文化的好途径。面试到此结束,老大再也没机会问第二个问题,我就顺利去上班了。
做了律师之后我仍然是Grisham的忠实粉丝,近年来在国内买英文畅销书越来越容易,他每出一本书,我都会第一时间去买。但是最近一两年,他已经几乎不写与法庭相关的小说。2006年,他写了一本纪实体的书,叫《The Innocent Man》,却是讲一个人是如何被冤枉成死刑犯而又被体制所折磨的真实案例。
去年他终于又开始提笔写了一本与法庭相关的小说,《The Appeal》。书商广告激动得大肆宣传,说这是Grisham三年来第一本法律小说。这本书讲一个大公司把化工厂建在南部的一个县,污染导致当地很多人患癌症,连那个县都被人起了“癌症县”的外号。一对律师夫妇代理一个受害者赢得了一个巨额判决,但是那个大公司却花钱摆布了上诉法院法官的选举,把他们选中的一个傀儡选成了法官,最后成功的在上诉阶段推翻了判决,于是,化工公司毛发无伤,当地的污染无人问津。而被他们选中的那个傀儡法官因为儿子的意外受伤而明白了自己陷入了怎样一个骗局,却已无能为力。
这两本书看完了之后,我却再也找不到以前读Grisham那种读到最后的欣喜,而只留下一丝淡淡的惆怅。他的写作风格一如既往,文笔也一样的轻盈,但是,故事中却越来越鲜有以前那些小人物以弱胜强的出人意料,整个基调变得越来越灰。
朋友跟我说,很多人所谓过得好,不过是认了,认了现实中的有,也认了现实中的没有。我忍不住想,莫非Grisham也是一样,经见了太多体制被滥用,认了?或者,他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觉得无力改变,于是他笔下的人物,要么不再抗争,要么抗争也是枉然,于是最后只落得平静的接受,认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宁愿成为这世上坚持不“认”的那一小部分二百五中的一个,否则人生虽然可能平静,但岂不是太过灰暗?同时,我不得不指出,新书封底上Grisham的照片明显没有以前帅了,他真是老了!
2009年5月17日
(七)欢迎回到热带! (5月3日)
五月二号这一天除了“中国”肚子疼脑子慢,基本乏善可陈,因为我大部分时间仍然不是很舒服,所以不是在养病,就是在萎靡。而三号,就是我回国的时候了。
回国的飞机是三号一早九点起飞。我作为一个一如既往的急性子,在五点多的时候起了床,六点一刻就去退房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在菲律宾这个橡皮时间的国度,我这个做法太英明了。
退房就几乎退到了七点。幸好酒店叫车很快,几乎是一出门就叫到了车。这回的出租车司机是一位满头白发的大爷,车况不是很好,虽然开着冷气还是比较热,一路上他不停的拿着一块毛巾擦汗。菲律宾很多出租车都是打表的,但是这辆车没有表。问多少钱,大爷说,三百比索。按照网上很多人写的菲律宾攻略,这个价格应该是贵了,但是我看着大爷那满头的白发和汗水,实在不忍心压他的价。于是,到了机场之后,我掏出三百比索给他,大爷非常高兴,乐颠颠的帮我们把箱子从后备箱里搬出来。
似乎自从到了菲律宾,我就跟散财童子一样,到处给小费。同事笑,说真是有钱人来的。其实真不是。从我多年前第一次踏出国门开始,我从不愿意在小费上跟人计较。少买一件LV没人会说什么,可少给一次小费,最起码会让人对中国人印象不好,而我,不愿意因这一点点小事给同胞丢脸。更何况,很多人是依赖小费生活的,尤其是在菲律宾这样的国家。五十比索不过是七、八块人民币,但是对他们来说,可能很不同。与无谓的施舍相比,我倒宁愿给小费,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小费是别人提供服务自己挣的,我给,只是我认为应该,并不说明我高尚,他们收,是他们劳动的报偿,并不妥协人格。在我,不过是在享受良好的服务的同时为那一脸的友善和那周到的服务买单。
马尼拉的机场跟北京站一样热闹。候机大厅非常狭小,所以很多人在外面站着,而进入候机大厅的门口,绕着圈的排着长队。入口处有女警检查机票,我说我们是电子客票,女警问,没有打印出来的吗?我说没有打印。对方说,现在可不可以确认一下?我说进去才能到柜台呀,到了柜台才能确认呀!对方想想,居然同意了。看来除了在我国境内,掌握一些基本的争辩技巧还是有些用处的,怪不得其他国家的律师都比我们过得趾高气扬一些!
进了机场大厅以后,到处都是人山人海的长队,每道关卡,没有十分钟是过不去的。我就在这层层卡哨之间,消耗了近一个小时。等终于到了登机口,飞机已经开始登机了。
接下来的旅程,如来时一般,我们又要在厦门转机,又被连续喂了两顿饭,搞得我又开始昏昏欲睡。而且我这个胃呀,居然在看到餐盘中的榨菜之后欢欣鼓舞,不再难受了。时光真的能让人对自己有不同的认识,三十岁之前,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来有个中国胃。
飞行途中,空姐给每人发了一张健康申报单,是应对猪流感的。其中有一个问题是:过去一周内你有没有接触过猪?旁边只有两个选项,是或否。我的顽劣禀性这时候又忍不住冒出头来,跃跃欲试的想在旁边批注,此问题太含糊,请进一步细化,猪在这里是指A.活猪;B.死猪;C.猪肉及猪皮制品;还是D.智商比较低下的人?我自己兴高采烈的自娱了一番之后,想象了一下我国边检官员那些没有幽默感的脸,决定还是不要多事,老老实实填表的好。于是很没有创意的都填了否。果然,在入境的时候我发现,幸亏没有搞鬼,边检官员的脸,比猪还黑。
回到北京,一出机场,白晃晃的太阳和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北京当天的气温是31度。原来,我们是去菲律宾避暑去的!包围在这熟悉的燥热和污染中,我高兴的对自己说,欢迎回到热带!
2009年5月12日
(六)饭不能多吃,话可以乱讲! (5月1日)
5月1日是我这次来马尼拉的主要原因。这一天上午,我有发言。其实这个发言就是原本定在去年11月在越南河内开的那次会上的发言,因为这个律师组织成立之后遭遇的第一场不可抗力而被取消,会议议程就被挪到了马尼拉这次大会上。发言人都已经换了一个遍,只剩我一个不可抗力的幸存者。于是,“元老级”的我被安排上午11点开始的那一场第一个发言。
发言这事于我而言其实基本上是轻车熟路。但是,每次发言之前,我仍然紧张得手脚冰凉。这回这一紧张,我居然吃不下饭了。这对我来说是很不正常的。我虽然平时天天不吃早饭,可是只要一出差,一住酒店,一见自助早餐,我的肚子就立刻变成了无底洞,怎么吃都不觉得饱。可是这天早上,这该死的发言搞得我手脚冰凉,于是吃早饭的功力也大减,草草吃了个煎蛋喝了杯咖啡就结束战斗了,根本食不知味。
上次开会的时候,我没准备PPT,结果其他所有的人都准备了,搞得我很尴尬。今年,我很早就准备了PPT,并且发给了主办方。结果,到了会场之后发现,主办方准备的电脑里,什么都没有,谁要想用PPT,自己带U盘往上拷。我们这一组的发言人,只有一个印尼的哥们带着U盘,其余的我们,又一次起了大早赶个晚集,做了PPT之后却没法用!
不过没有PPT对我并不是坏事,因为我最擅长的其实是信口开河,随意发挥。其实会议发言,尤其是这种十到十五分钟的发言,本来也说不出什么高深的内容,所以还不如说得有趣一点,大家一乐,还能记住些许。这天早上,我又一次故伎重施,娱乐了大家。而且,不知道大家记没记住我说的是啥,反正都记住了我,这就对了。
会议完了就赶上午饭。在奔赴午饭的途中,我被若干人截住表示祝贺。可惜没人找我签名,否则我都有点找着当腕儿的感觉了!我假装沉着冷静的踱到宴会厅,跟一群台湾律师寒暄了许久,才得空坐下来吃饭。出于对腕儿的形象考虑,我很矜持的只盛了一小盘子食物。可是没想到啊,我胡吃海塞的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却在这偶尔的矜持里翻了船。吃完不到半个小时,我食物中毒了!
于是那天的下午,大家都没能再见到刚当上腕儿的我。我神秘的从会场中消失,一直窝藏在自己的房间里,奔波于洗手间和床之间。在我满头冷汗捂着肚子蜷缩在床上的那个下午,我冷静的反思了我食物中毒的整个过程,还是丝毫没有能想出任何可疑之处。确切的说,唯一可疑的是,相对于前几天,我这一天吃的东西数量非常少,非常不符合我出差之后一贯的胡吃海塞的本色。反思失败的同时,我倒是联想出来一些封建迷信的古怪事。
古怪事之一,是农历年开始之前,一香港客户去台湾找一大师给看风水,顺便带了我的生辰八字,大师一看,说这个人,这一年身体不好,尤其是肠胃有问题!客户还给我从大师处请了宠物一个,千叮咛万嘱咐说要随身带着,镇镇。我平常也是随身带着的,可就这次来马尼拉的时候忙着检查护照和信用卡,把它给忘了!要不说精神物质两手都要硬呢,这回敢情是忘了带它遭了报应?
古怪事之二,我妈虽然退休前出任过多届市政协委员,经常假装参政议政,可其实对时政非常不感兴趣。可单单在我来马尼拉之前,她关心了一下南海局势。这一关注,我妈很担心,跟我商量说要不别去了。我说那怎么跟人家解释呢?因为怕打起来?我妈说你就找个借口,说肚子疼?我当时笑弯了腰,缺席一个国际会议,借口是肚子疼,这说出去,太给祖国抹黑了!可这时候,我在酒店捂着肚子冒冷汗的时候,心想娘呀,真让您给说着了,肚子疼真的可以有!
古怪事之三,是我随身带来的药。我家里平常常备的治肠胃药都是黄连素之类的,但是这次出发之前去药店买药的时候,被卖药的忽悠,买了另外一种据说效果非常好的新药。怎么那么寸呢,这药的说明书上大书,主治中毒性消化不良!卖药的怎么知道我会中毒性消化不良?整个就像是被这药给咒的。
古怪事之四,是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去喝粥,遇到一起开会的一位马来西亚律师,说我看起来脸色不好。我说没法好啊,昨天食物中毒了,今天刚勉强可以出门。等我喝完粥去开会的时候,又遇到该律师,对方竟然说,早上听我说完之后,他也开始不舒服了。难道这食物中毒还可以通过语言传播?
古怪事之五,是我身体好的那几天,天天要么下雨,要么阴天,照出来的照片都跟旧社会一样惨淡。可就在我食物中毒的这天下午,天色突然放晴了。我蜷缩在床上,望着窗外的万里晴空,心里真是感慨万千,没想到看到我这么倒霉之后,天气都高兴得放晴了!真的非常神奇,第二天我仍然不适,所以阳光依旧不错,而等到第三天我离开的早晨,我的身体好了,天又阴了。
虽然古怪事真的很多,但是经过那一下午的萎靡,我终于挺过了最艰难的时候。第二天虽然胃仍然时不时的痉挛,但至少已经不再发烧,也可以吃东西了。上午11点,我坚持着去出席了一个食物中毒之前安排好的会议。会议中,大家热烈的头脑风暴了下一届大会的主题和我们这个委员会拟推荐的议题,我坐在一旁像一个胖版的西施一般捂着肚子听着。开到最后,主席突然转过头来说,中国今天很安静嘛!在这个委员会里,他指的“中国”其实就是我,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中国律师。我挤出一个惨笑,抱歉的说,中国昨天食物中毒了,今天脑子有点慢!
2009年5月11日
家琦:
早上7点44分,收到你爸爸发来的短信:“2009年5月11日上午5时48分,爱女家琦顺利出生,重5.6斤,母女平安,一切顺利。”看到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的那一刻,我居然慌了神,还不争气的掉了泪。你真是个急性子的孩子,离预产期还有好几天呢,你就迫不及待的来了,而且还是伴着晨曦一起来的(姑姑特意查了今天天安门广场的升旗时间,今天太阳是在5点14分升起的)。
大家都说,你长了一双大眼睛,随姑姑。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就是姑姑。慌神片刻之后,我才想起应该去看看你。于是我给自己精心化了个妆,又精心搭配了衣服。姑姑到了这把年纪,见客户都懒的这样认真的打扮,但是第一次见你,居然紧张得要命,太希望给你留下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尤其是,大家还都说你那双大眼睛随了我。
在医院第一眼见到你,我竟开始颤抖。你是那样小小的,蜷缩在小床上睡着,面容平静而满足。因你睡着,我没有能够看到你传说中像我的那双大眼睛。可是我就这样看着那样粉嫩嫩的一个你,心里居然涌出一种强烈的呼喊,除了那双大眼睛,请你,不要在其他任何地方随我,我不希望你如我一般敏感,我不希望你如我一般倔强,我不希望你如我一般总在挑战自己,我不希望你有我的那些绝大多数都是自找的苦闷和沮丧。不,我不希望你随我,我希望你这一生,简单快乐平静满足。
第一次见你,总得带点什么见面礼才好,我买了一束花。姑姑家楼下,花店竟是开在菜市场里面。今天的清晨,姑姑是经过了煎饼油条包子馅饼等各种早点才到达了花店。花是花店老板给挑的,有玫瑰、百合和龙胆。姑姑后来搜索了一下,龙胆花的花语是“在你忧郁时尤其爱你”。
在买花的过程中,穿过菜市场中那浓浓的人间烟火的味道,我突然觉得,家琦,这个景象真是活脱脱的人生缩影。姑姑活到三十几岁的时候才明白,人世间最浪漫的事恰恰都在烟火红尘中。如果可以,希望姑姑这是无意之中替你讨了一个好彩头,希望你的一生,都能透过红尘纷扰过得幸福温馨,希望你能享受柴米油盐,而又不放弃心灵深处的那一抹浪漫情怀。希望你这一生都有爱情和幸福陪伴,人生难免会有忧郁时刻,我只盼望,会有人在那些时刻尤其爱你,会有人用爱为那些你所不能避免的蓝色时光抹上一层温暖的光芒。
你的名字是姑姑起的。你爸爸妈妈在家里掀起了有奖征名,爷爷奶奶查字典找来很多生僻字的组合,都被姑姑猛烈的抨击掉了。姑姑的名字中就有生僻字,以至于这么多年来,引出很多琐碎的困扰。给你起名的时候,我激烈的反对了生僻字,幼稚的希望,你的人生能够因为名字好念而变得稍微容易一些。起名的时候还不知道你是男孩女孩,我说如果是男孩就叫“家骐”,如果是女孩就叫“家琪”(今早才发现,后来你爸爸妈妈把“琪”改成了“琦”,似乎都是宝贝的意思)。起这两个名字,理由很简单,男孩子总有一些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要承担,所以如果你是男孩,希望你聪明能干,如千里马一般驰骋;而如果你是女孩,我自私的希望,其他的都可以不要,只要你这一生,都能被家人当作掌心里的宝。
欢迎你,我们掌心里的宝贝。
2009年5月9日
(五)万绿丛中那一点粉(4月30日)
游旧城的时候,经过一条街,街边上是菲律宾历届总统的铜像,车夫指着最后一个说,这就是我们的现任女总统。我特意多看了一眼,心中暗想,这个铜像做得一般,把总统雕得像邻家大姐,亲切有余,却庄严不足。
但这铜像却让我对4月30日的开幕大会充满了期望。根据会议日程,总统阁下是我们这次开幕大会的主要发言人。一大早,我们大家都穿戴整齐到了会场。主办方自然很是紧张,事无巨细的嘱咐着大家要关掉手机,总统来了要起立,总统讲完里开时请大家不要乱… 我暗自想,这帮西方律师还真得好好嘱咐嘱咐,这帮人平常自由惯了,什么不靠谱的事儿都敢干,不像我这样的,在中国早就练就一身听领导讲话的本领,他们讲的这些真是太小儿科了。
注意事项交待了一大堆之后,司仪冲出来说,接到通知,总统临时有事,本来9点的讲话得推迟到11点左右,所以开幕大会其他事项要先进行。当天的其他事项居然是一个非常不着调的讲座,由一个经济学家带领两个律师,讲所谓的小额融资。这么一个古怪的议题放到开幕大会上来讲,本来就很无厘头,再配上上述最佳阵容,就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还不算,坐在经济学家左边的那位不着调律师讲到一些太平洋岛国将国际条约不加任何修改直接作为本国立法的时候,说这就叫Xerox立法。讲到这里突然自己得意起来,说这可能是跟中国大陆学的,啥都要copy。我本来已经快被他们这个无厘头的命题给弄睡着了,结果他这一个不着调的嘲讽立刻唤醒了我体内的爱国热情。于是我决定要好好听听这哥们讲什么,一会儿问个问题寒碜他一下。结果没等到他讲完,司仪突然跑出来说,总统来了,总统来了,你们结束吧!我心里暗恼错失了报复这哥们的机会,可转念一想,算了,这小子也挺可怜的,纯粹就是为了在总统来之前消磨时间的,不必跟他这么计较。这世界上对中国有偏见的人多了,要一个一个寒碜也挺费劲的。
这仨慌慌张张下了台之后,总统半天都没来。台下这一帮人,全是律师,平常就无组织无纪律惯了,这时候多等了三五分钟,更是了不得了,喧哗声一片。坐我前面的一位转过身来说,也许其实不是总统要来了,是司仪实在觉得那三个人太无聊了,以此为借口把他们轰下去得了。众人大笑。这位还真是西方版的郭德纲,总有惊人言论,接着又说,要不就是总统鞋太多了,今天早上实在决定不了穿哪双,这时候正在为这个犯愁呢,所以晚了。大家又笑。女人的鞋本来就是男人通常爱调侃的一个话题,到了这儿,再加上前总统马科斯夫人那惊诧世人的三千双鞋和一位女总统,更是不容错过。
喧哗半天之后,司仪又窜上台去,说大家都往中间坐,不要散着,这样好看一点!快,总统马上就来了。一帮自由散漫的律师被哄着赶着集中到了会场中间的座位。
被四五个保镖簇拥着,总统这回真的来了。让大家惊讶的是,她居然穿得很“朴素”,一件粉色西装上衣,一条黑西装裙,比台下大部分女律师看着随和很多。但是当她一开口讲话,那带着一些菲律宾口音的英文低沉有力,颇有一些威严在里头,还是很有政治家的范儿的。虽然讲稿摆在面前,在整个讲话过程中,她没有看过一次,完全是脱稿在讲,而且没有“嗯”“啊”。我国的政治家们,还得练啊,咱不要求像人家这样,但至少得杜绝念稿念得嗯嗯啊啊的,偶尔还闹出“此处应该有掌声”的笑话吧!
总统讲话的内容很是有趣。她讲到今天全世界所面临的经济困难和金融危机,讲到了律师在这个环境下所身负的责任,她说,如今的环境下,你们的责任不再是建议客户去bend the law,而是建议客户去遵循the spirit of the law,因为通过这次危机,我们都看到了当法律的精神不再被遵循,后果会是如果惨痛。在这个时刻,我们需要你们这个群体利用你们的技能,服务各自的社区,协助大家携手度过难关。似乎八荣八耻里有一条就是“以遵纪守法为荣”?这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道理,可似乎人家说得高屋建瓴,还挺有煽动力的,为啥我们的口号就非得设计的那么直白平淡甚至让人觉得幼稚呢?
总统讲完之后,掌声雷动。对女总统调侃多了,大概大家都没有预想到她其实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总统离去的时候,正好从我的身边经过,刹那间,我的前后左右冲出来很多只抢着要跟总统握手的手,只有被这些手包围在中间的我没有伸手。倒不是我标新立异,我只是觉得,在我们彼此的生命里,都太是过客了,我还尚能远远的欣赏她敬佩她,但她根本不会知道我的存在,握个手又有何意义呢?当然,我身边那些握手成功的各国律师们很快就给了我这个“意义”,一位兴奋的说,我要给我女儿写邮件,我跟总统握手了!另外一位说,我太太是美籍菲律宾人,她要是知道了得羡慕死我!哦,原来如此...
总统阁下离去之后,我们上午的会也结束了。离开会场的时候,我问先前调侃女总统鞋子的那位律师,女总统今天穿的鞋怎么样?对方愕然,片刻,一拍脑门,没注意!